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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的受到国家的承认,*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。《*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明确规定“国家实行高等教育*制度,经合格的,发给相应的”。颁布的《高等教育*暂行条例》中也明确规定“高等教育*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”。
山东大学**本科申请英语要求:
(一)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(PETS-3)及以上笔试成绩通知单或及以上合格,提供成绩通知单或合格的电子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;
(二)取得大学英语及以上合格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,提供电子扫描件、获取成绩时所在院校出具的有效或中心开具的成绩书;
(三)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(JLPT)或以上级别,提供电子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;
(四)获得大学日语(要求达到《大学日语课程教学要求》的水平)及以上,提供电子扫描件、获取成绩时所在院校出具的有效或中心开具的成绩书;
(五)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(具有非英语学士及以上学位的,申请英语学位须参加*二外语(日语)),提供电子扫描件及学位网查询截图。
(六)参加山东省高等教育研究会组织的学位外语成绩合格,提供网站查询截图
可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: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、本科段各,也可同时报考同一的专科和本科段,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书后才能领取本科书。
(1)考生登录系统,通过考籍和转管理模块中的功能提交申请后,向县(区)考办提交准考证、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。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,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,并加盖公章。
(2)县(区)考办收集考生材料,打印《办理手续凭证》交考生,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。
(3)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,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,原件交县(区)考办退回考生;打印《审核表》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。
(4)省考办审核后,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。
(5)考生如办理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**替关系,则*办理手续。
1、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的PETS—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《英语(二)》;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通知为依据办理。
2、取得PETS—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《英语(一)》。有关课的按各计划规定执行。
3、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(含一级B)及以上者,或获得全国NIT《计算机操作基础(WINDOSW95)》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(共两个模块),可非计算机类的本、专科(段)中的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课程。
4、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者,或获得全国NIT《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》模块者可非计算机类的《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》等课程。
5、获得全国NIT《计算机操作基础win-dows95)》和《文字处理(word97)》两个模块者可计算机信息管理(专科段)的《计算机应用技术》课程。
6、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书者,可农村**实验区中相应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。
注意事项:
1.优先报考课程。
2.网上报名结束后,单独汇总上报三七、五五作业数据。
3.实践课程、毕业不可报考,报考数据单独汇总上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