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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科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类水平相一致。各总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;开考课程不得少于15门,其中理论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4门。
(1)考生登录系统,通过考籍和转管理模块中的功能提交申请后,向县(区)考办提交准考证、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。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,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,并加盖公章。
(2)县(区)考办收集考生材料,打印《办理手续凭证》交考生,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。
(3)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,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,原件交县(区)考办退回考生;打印《审核表》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。
(4)省考办审核后,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。
(5)考生如办理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**替关系,则*办理手续。
可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: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、本科段各,也可同时报考同一的专科和本科段,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书后才能领取本科书。
*采用施考分科、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。按照计划的要求,分课程进行,课程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。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。考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,完成毕业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,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书。
高等教育**是所有*途径中难的一种,全国每年有一千多万人报**,拿到的不到1/3。***与普通高校统招*的区别:统招*一般省内老师自己出题,考前学校领着复习,把重点和应试告诉,前突击一下就可通过,否则会影响高等学校的就业率和前途。
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,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,对学习愿望十分强烈,已有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需求。在提出的方针指引下,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*制度。1980年5月处在讨论教育工作时指出,为了促使青年人*上进,应该拟定一个办法,规定凡是*有成绩,经过合格者,要发给,照样使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