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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考场后按监考员的座位就座,将准考证及有效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。考生在领到题卡和后,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及题卡上的位置准确、清楚地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、号等栏目。
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*本科(段)或专科(段),可本、专科(段)中以原学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,如数学毕业生,可《高等数学(一)》或《线性代数(经管类)》、《概率论与数理统计(经管类)》或《高等数学(工专)》或《高等数学(工本)》;中文毕业生,可《大学语文》;物理毕业生,可《物理(工)》;计算机毕业生,可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;英语毕业生,可《英语(一)》或《英语(二)》等。
*采用施考分科、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。按照计划的要求,分课程进行,课程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。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。考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,完成毕业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,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书。
可同时报考多个:“本科”和专科可同时报考,但在本科毕业时候需要拿到专科证进行本科毕业查验。“独立本科”要求有专科才可以报考,是专门为已经取得专科的人员开设的,但目前各省市在逐步取消限制。
毕业申请的考生,请提前办理前的鉴定,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。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,可延迟至8月5日前提交鉴定。按规定可延迟提交鉴定的,由考生自行复印鉴定,并在复印件上准考证号、所属地市、毕业等信息,将复印件寄往省考办。
高等教育*是个人*和国家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,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是贯彻宪法鼓励*成才的有关规定,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,提高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,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