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
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、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、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橡皮外(其它科目有规定的除外),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。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,以及涂改液、胶带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无关的物品。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
*采用施考分科、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。按照计划的要求,分课程进行,课程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。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。考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,完成毕业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,思想品德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书。
可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: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、本科段各,也可同时报考同一的专科和本科段,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书后才能领取本科书。
1、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的PETS—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《英语(二)》;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通知为依据办理。
2、取得PETS—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《英语(一)》。有关课的按各计划规定执行。
3、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(含一级B)及以上者,或获得全国NIT《计算机操作基础(WINDOSW95)》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(共两个模块),可非计算机类的本、专科(段)中的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课程。
4、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者,或获得全国NIT《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》模块者可非计算机类的《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》等课程。
5、获得全国NIT《计算机操作基础win-dows95)》和《文字处理(word97)》两个模块者可计算机信息管理(专科段)的《计算机应用技术》课程。
6、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书者,可农村**实验区中相应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。
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(独立本科段)毕业的考生,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。申请办理护理学(专科、独立本科段)、护理学(专科)、社区护理学(专科、独立本科段)、(独立本科段)毕业的考生,需按要求提供书。
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,社会需要大批人才,对学习愿望十分强烈,已有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需求。在提出的方针指引下,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*制度。1980年5月处在讨论教育工作时指出,为了促使青年人*上进,应该拟定一个办法,规定凡是*有成绩,经过合格者,要发给,照样使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