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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修课: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。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,只能在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。简单说就是给我们一些选修科目,自己挑着学。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。
*采用施考分科、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。按照计划的要求,分课程进行,课程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。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。考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,完成毕业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,思想品德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书。
1、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的PETS—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《英语(二)》;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通知为依据办理。
2、取得PETS—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《英语(一)》。有关课的按各计划规定执行。
3、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(含一级B)及以上者,或获得全国NIT《计算机操作基础(WINDOSW95)》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(共两个模块),可非计算机类的本、专科(段)中的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课程。
4、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者,或获得全国NIT《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》模块者可非计算机类的《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》等课程。
5、获得全国NIT《计算机操作基础win-dows95)》和《文字处理(word97)》两个模块者可计算机信息管理(专科段)的《计算机应用技术》课程。
6、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书者,可农村**实验区中相应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。
毕业申请的考生,请提前办理前的,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。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,可延迟至8月5日前提交。按规定可延迟提交的,由考生自行复印,并在复印件上准考证号、所属地市、毕业等信息,将复印件寄往省考办。
高等教育*查询和,有两种情况:① 2001年12月(含)后毕业的毕业生可通过 "中国高等教育网 (学信网) " 在线查询认证。② 2001年6月(含)前毕业的毕业生由需要对考生的**书进行认证的用人单位或招生院校向中国高等教育网或发放书的省**办出具《委托函》以及考生的书、原件及其复印件,办理相关查询认证手续。
注意事项:
1.优先报考课程。
2.网上报名结束后,单独汇总上报三七、五五作业数据。
3.实践课程、毕业不可报考,报考数据单独汇总上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