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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教育*的开考,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目录中选择确定。计划的内容包括:思想、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、层次与规格、课程与学分、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、主要课程说明、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、其他必要的说明等。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。
毕业申请的考生,请提前办理前的,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。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,可延迟至8月5日前提交。按规定可延迟提交的,由考生自行复印,并在复印件上准考证号、所属地市、毕业等信息,将复印件寄往省考办。
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(独立本科段)毕业的考生,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。申请办理护理学(专科、独立本科段)、护理学(专科)、社区护理学(专科、独立本科段)、(独立本科段)毕业的考生,需按要求提供书。
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*本科(段)或专科(段),可本、专科(段)中以原学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,如数学毕业生,可《高等数学(一)》或《线性代数(经管类)》、《概率论与数理统计(经管类)》或《高等数学(工专)》或《高等数学(工本)》;中文毕业生,可《大学语文》;物理毕业生,可《物理(工)》;计算机毕业生,可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;英语毕业生,可《英语(一)》或《英语(二)》等。
按照有关规定,*遗失或损毁不再补办。若考生需要,可申请开具《明书》(此只开具一次,请考生妥善保管)。申请办理《明书》的流程及要求为:①考生须在省级日报或省级教育报刊登遗失声明;②考生持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、本人、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以及个人申请到原发证地、州、市**办查阅毕业生花名册,由当地**办核实后开具明;③考生本人持地州**办开具的及上述材料到自治区**办办理《明书》。
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,社会需要大批人才,对学习愿望十分强烈,已有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需求。在提出的方针指引下,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*制度。1980年5月处在讨论教育工作时指出,为了促使青年人*上进,应该拟定一个办法,规定凡是*有成绩,经过合格者,要发给,照样使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