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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*时间一般如下:**每年开设4次(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),时间分别为1月、4月、7月和10月,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区已将次数调整为4月和10月两次,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**办。报考之初,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,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。
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、本科、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**二,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,以及获得“等级”的考生,均可根据有关规定,申请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。高等教育*专、本科毕业生,可申请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,但不可**替后的课程。其中非*毕业生报考相近的,课程不**过一半。
考生的毕业生考籍档案是考生评定、工资调整、工作变动的重要依据。考生领取毕业生考籍档案后,应及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管理,工作单位不固定的考生可将毕业生考籍档案交人才交流中心代管。
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(立本科段)毕业的考生,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。申请办理护理学(专科、立本科段)、护理学(专科)、社区护理学(专科、立本科段)、(立本科段)毕业的考生,需按要求提供书。
毕业申请的考生,请提前办理前的,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。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,可延迟至8月5日前提交。按规定可延迟提交的,由考生自行复印,并在复印件上准考证号、所属地市、毕业等信息,将复印件寄往省考办。
注意事项:
1.优先报考课程。
2.网上报名结束后,单汇总上报三七、五五作业数据。
3.实践课程、毕业不可报考,报考数据单汇总上报。